孟子 · 第十四卷 · 尽心下 · 第三十一节

孟子曰:“人皆有所不忍,达之于其所忍,仁也;人皆有所不为,达之于其所为,义也。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,而仁不可胜用也;人能充无穿逾之心,而义不可胜用也。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,无所往而不为义也。士未可以言而言,是以言餂之也;可以言而不言,是以不言餂之也,是皆穿逾之类也。”
                    

诗集

注解

穿窬:穿洞越墙,偷窃之意。
无受尔汝之实:指不愿受别人的轻贱,就要先有不受轻贱的言语行为。“尔”“汝”是古代汉语中表示轻蔑感情色彩的人称代词。
餂(tiǎn):取。

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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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句

  • 人皆有所不忍,达之于其所忍,仁也;人皆有所不为,达之于其所为,义也。

翻译

孟子说:“人人都有不忍心做的事,把这种心推及他所忍心做的事上,就是仁。人人都有不愿做的事,推及他想做的事上,就是义。人如果能够把不想害人的心扩展开,那么仁就会用之不竭了;人如果能够把不挖洞、跳墙的心扩展开,那么,义就会用之不竭了;人如果能够把不受人轻蔑的心理扩展开,就能无论到哪里,行为都符合义。士人不该说话的时候说话,这是用言语来套取人;该说话的时候不说话,这是用沉默来套取人,这些都是挖洞、跳墙之类的行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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