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语 · 子罕篇 · 第二十四章

子曰:“法语之言,能无从乎?改之为贵。巽与之言,能无说乎?绎之为贵。说而不绎,从而不改,吾末如之何也已矣。”
                    

诗集

注解

法语之言:法,指礼仪规则。这里指以礼法规则正言规劝。
巽与之言:巽,恭顺,谦逊。与,称许,赞许。这里指恭顺赞许的话。
说:同“悦”。
绎:原义为“抽丝”,这里指推究,追求,分析,鉴别。
末:没有。

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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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句

  • 说而不绎,从而不改,吾末如之何也已矣。

翻译

孔子说:“符合礼法的正言规劝,谁能不听从呢?但(只有按它来)改正自己的错误才是可贵的。恭顺赞许的话,谁能听了不高兴呢?但只有认真推究它(的真伪是非),才是可贵的。只是高兴而不去分析,只是表示听从而不改正错误,(对这样的人)我拿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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