墨子 · 第十四章 · 兼爱(上)

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,必知乱之所自起,焉能治之;不知乱之所自起,则不能治。譬之如医之攻人之疾者然,必知疾之所自起,焉能攻之;不知疾之所自起,则弗能攻。治乱者何独不然?必知乱之所自起,焉能治之;不知乱之斯自起,则弗能治。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,不可不察乱之所自起。
当察乱何自起?起不相爱。臣子之不孝君父,所谓乱也。子自爱,不爱父,故亏父而自利;弟自爱,不爱兄,故亏兄而自利;臣自爱,不爱君,故亏君而自利,此所谓乱也。虽父之不慈子,兄之不慈弟,君之不慈臣,此亦天下之所谓乱也。父自爱也,不爱子,故亏子而自利;兄自爱也,不爱弟,故亏弟而自利;君自爱也,不爱臣,故亏臣而自利。是何也?皆起不相爱。
虽至天下之为盗贼者亦然:盗爱其室,不爱其异室,故窃异室以利其室。贼爱其身,不爱人,故贼人以利其身。此何也?皆起不相爱。虽至大夫之相乱家,诸侯之相攻国者亦然:大夫各爱其家,不爱异家,故乱异家以利其家。诸侯各爱其国,不爱异国,故攻异国以利其国,天下之乱物,具此而已矣。察此何自起?皆起不相爱。
若使天下兼相爱,爱人若爱其身,犹有不孝者乎?视父兄与君若其身,恶施不孝?犹有不慈者乎?视弟子与臣若其身,恶施不慈?故不孝不慈亡有。犹有盗贼乎?故视人之室若其室,谁窃?视人身若其身,谁贼?故盗贼亡有。犹有大夫之相乱家、诸侯之相攻国者乎?视人家若其家,谁乱?视人国若其国,谁攻?故大夫之相乱家、诸侯之相攻国者亡有。若使天下兼相爱,国与国不相攻,家与家不相乱,盗贼无有,君臣父子皆能孝慈,若此,则天下治。
故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,恶得不禁恶而劝爱?故天下兼相爱则治,交相恶则乱。故子墨子曰:“不可以不劝爱人者,此也。”

                    

诗集

注解

兼爱:墨家学派最有代表性的理论之一。所谓兼爱,其本质是要求人们爱人如己,彼此之间不要存在血缘与等级差别的观念。墨子认为,不相爱是当时社会混乱最大的原因,只有通过“兼相爱,交相利”才能达到社会安定的状态。这种理论具有反抗贵族等级观念的进步意义,但同时也带有强烈的理想色彩。
当:读为“尝”。
恶(wū):何。
亡:通“无”。

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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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句

  • 若使天下兼相爱,爱人若爱其身,犹有不孝者乎?
  • 天下兼相爱则治,交相恶则乱

翻译

圣人是以治理天下为职业的人,必须知道混乱从哪里产生,才能对它进行治理。如果不知道混乱从哪里产生,就不能进行治理。这就好像医生给人治病一样,必须知道疾病产生的根源,才能进行医治。如果不知道疾病产生的根源,就不能医治。治理混乱又何尝不是这样,必须知道混乱产生的根源,才能进行治理。如果不知道混乱产生的根源,就不能治理。圣人是以治理天下为职业的人,不可不考察混乱产生的根源。
试考察混乱从哪里产生呢?起于人与人不相爱。臣与子不孝敬君和父,就是所谓乱。儿子爱自己而不爱父亲,因而损害父亲以自利;弟弟爱自己而不爱兄长,因而损害兄长以自利;臣下爱自己而不爱君上,因而损害君上以自利,这就是所谓混乱。反过来,即使父亲不慈爱儿子,兄长不慈爱弟弟,君上不慈爱臣下,这也是天下的所谓混乱。父亲爱自己而不爱儿子,所以损害儿子以自利;兄长爱自己而不爱弟弟,所以损害弟弟以自利;君上爱自己
而不爱臣下,所以损害臣下以自利。这是为什么呢?都是起于不相爱。
即使在天底下做盗贼的人,也是这样。盗贼只爱自己的家,不爱别人的家,所以盗窃别人的家以利自己的家;盗贼只爱自身,不爱别人,所以残害别人以利自己。这是什么原因呢?都起于不相爱。
即使大夫相互侵扰家族,诸侯相互攻伐封国,也是这样。大夫各自爱他自己的家族,不爱别人的家族,所以侵扰别人的家族以利他自己的家族;诸侯各自爱他自己的国家,不爱别人的国家,所以攻伐别人的国家以利他自己的国家。天下的乱事,全部都具备在这里了。细察它从哪里产生呢?都起于不相爱。
假若天下都能相亲相爱,爱别人就像爱自己,还能有不孝的吗?看待父亲、兄弟和君上像自己一样,怎么会做出不孝的事呢?还会有不慈爱的吗?看待弟弟、儿子与臣下像自己一样,怎么会做出不慈的事呢?所以不孝不慈都没有了。还有盗贼吗?看待别人的家像自己的家一样,谁会盗窃?看待别人就像自己一样,谁会害人?所以盗贼没有了。还有大夫相互侵扰家族,诸侯相互攻伐封国吗?看待别人的家族就像自己的家族,谁会侵犯?看待别人的封国就像自己的封国,谁会攻伐?所以大夫相互侵扰家族,诸侯相互攻伐封国,都没有了。假若天下的人都相亲相爱,国家与国家不相互攻伐,家族与家族不相互侵扰,盗贼没有了,君臣父子间都能孝敬慈爱,像这样,天下也就治理了。
所以圣人既然是以治理天下为职业的人,怎么能不禁止相互仇恨而鼓励相爱呢?因此天下的人相亲相爱就会治理好,相互憎恶则会混乱。所以墨子说:“不能不鼓励爱别人”,道理就在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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